法治连心桥:清新区法院“府院联动”巧解行政争议困局
News2026-04-09

法治连心桥:清新区法院“府院联动”巧解行政争议困局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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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时节,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一场特殊的调解正在进行。面对法官深入现场的释法说理,原本因违法搭建养鸭棚被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阳某,最终选择了主动撤诉。这一转变,并非个例,而是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近年来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径的一个生动注脚。

从“对簿公堂”到“前端化解”:构建多元解纷新体系

作为清远市基层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法院,清新法院面临的行政争议类型复杂、数量不少。传统的“坐堂问案”模式往往案结事难了,如何真正解开官民之间的“千千结”?法院将突破口放在了“前端”与“联动”上。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才是关键。”这一理念贯穿于清新法院的行政审判实践。他们构建了“巡回审判+跨区域联调”的立体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通过设立跨区域联调办公室、在各重点领域设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站,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纠纷产生的源头。仅在过去一年,该院就通过巡回审判、现场勘验和跨区联合调解等方式,成功化解了山林权属、工伤认定、自然资源监管等领域的百余起行政争议。

一个典型案例是,某企业因卫星图斑显示占用林地受到行政处罚。企业辩解系水位自然变动所致,并无主观故意。法官与调解员没有停留在案卷材料上,而是深入实地勘察,组织多方现场会商。最终,推动行政机关在法律框架内酌情调减了部分罚款,企业则承诺完善手续并恢复植被。这种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府院联调”模式,让涉案企业负责人心服口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两书三会”与精准培训:推动执法司法标准协同

为实现更深层次的源头治理,清新法院在机制创新上持续发力。在上级法院的部署下,他们积极探索“判前建议函”机制,针对在审理中发现的行**为程序或实体瑕疵,在判决前向行政机关发出建议,督促其主动纠错,从而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法院进一步打造了“两书三会”的升级模式。

  • “两书”:即司法建议书与判前协调建议书,前者针对普遍性问题提出系统性改进意见,后者针对个案进行预警和协调。
  • “三会”:即年度培训会、季度联席会、月度座谈会,为法院与行政机关搭建了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平台。

这一模式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的衔接与统一。例如,针对文旅、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执法难点,法院推出“菜单式”精准执法培训,结合真实案例,厘清新兴业态监管、法律适用等实务问题。2025年,该院与文旅部门联合举办的培训会,吸引了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参加,全年累计培训覆盖超900人次。这种互动不仅更新了执法理念,更从源头上减少了因理解偏差或程序不当引发的行政纠纷,辖区新收行政案件数量得以连续三年稳步下降。

司法服务嵌入山水之间:护航生态与文旅高质量发展

清新区生态资源丰富,旅游业是其重要产业。如何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保障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清新法院的答案是:将服务窗口设到第一线。

在古龙峡等热门旅游景区,“景区法官工作室”的牌子格外醒目。法院在这里创新建立了“四快二就一优”审理机制——快调、快立、快审、快执,就地立案、就地开庭,优先调解,确保涉旅纠纷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快速处置。通过与文旅部门、景区管理方建立三方联动机制,一条高效便捷的游客维权“快车道”被打通,为文旅市场营造了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而在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森林法官工作室”则肩负着不同的使命。作为深化“府院联动”的最新实践,法院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并将工作室直接设在了青山绿水之间。这里集法律咨询、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纠纷调处等功能于一体,为涉生态纠纷提供一站式、零距离的司法服务。从审理擅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处罚案件,到维持对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合法处罚,法院通过一个个鲜活的判决,清晰划定了生态红线和市场规则,实现了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产业发展的同频共振。

从工业园区到自然保护区,从行政处罚复议到工伤赔偿纠纷,清新法院以“府院联动”为纽带,搭建起了一座座法治“连心桥”。这座桥,连接的不是对抗,而是沟通与理解;化解的不只是个案,更是潜在的治理风险。它体现了现代司法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的主动转变,也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一份可资借鉴的“清新方案”。通过凝聚合力,共谱协同治理的“协奏曲”,司法的力量正更持久、更深入地融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之中。